文章摘要:我国作为碳排放大国尚未专门立法用以应对气候变化问题,有学者主张将中国的大气污染公益诉讼转化为气候变化诉讼,但这恰恰混淆了两种制度间的差异,也是气候变化诉讼在我国如何确立所面临的挑战基点。在解决温室气体能否被视为污染物而加以管控的核心问题之后,通过制定专门的《应对气候变化法》提供法律依据,形成“软硬法共治”的模式,再通过构建预防性救济体系,减少与现有环境公益诉讼制度间可能出现的抵牾情形,以司法实践促进国家制定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措施与法律,为我国气候变化诉讼的发展寻求进路的同时保障双碳目标的实现。
文章关键词:
论文DOI:10.13317/j.cnki.jdskxb.2022.037
论文分类号:D922.68
文章来源:《气候变化研究进展》 网址: http://www.qhbhyjjzzz.cn/qikandaodu/2022/0708/1102.html
气候变化研究进展投稿 | 气候变化研究进展编辑部| 气候变化研究进展版面费 | 气候变化研究进展论文发表 | 气候变化研究进展最新目录
Copyright © 2021 《气候变化研究进展》杂志社 版权所有 Power by DedeCms
投稿电话: 投稿邮箱: